Article 5
In force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协调、督促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工业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应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做好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
市大数据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开放、流通交易等数据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构建数据流通体系。
市科学技术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数字经济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数字技术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市网信部门负责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统筹协调网络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金融、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督管理、统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领域的数字经济发展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