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采用多种方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程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促进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行为习惯。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依托生活垃圾处理相关设施、场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和体验设施,并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教育部门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
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加强旅游景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督促旅游景区管理单位、旅游企业引导游客做好分类投放。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等人民团体、群众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