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机械管理和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业机械化的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