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协助做好实施“千万工程”相关工作。

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项目建设、捐资捐物、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参与实施“千万工程”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