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千万工程”的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千万工程”,即“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是指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发挥示范村的引领作用,深化推进环境提升、产业发展、服务优享、文化传承和村庄治理,持续造就万千美丽乡村、造福万千农民群众,推动实现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系统性、迭代性工程。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