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

省、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应当包括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以及以此为基础进行的综合分析等。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合并汇总本级人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下级人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