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