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Amended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设施设计(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计审查申请表;
(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生产专篇;
(三)有关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经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查部门审查同意。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5,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