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心理咨询机构应当依法设立。

心理咨询机构以及心理咨询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执业规范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心理治疗和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

心理咨询机构以及心理咨询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咨询者告知心理咨询服务的性质以及咨询者相关权利和义务;

(二)尊重咨询者的隐私,不得泄露其相关信息;

(三)发现咨询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倾向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并及时告知其近亲属;

(四)发现咨询者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心理咨询机构和心理咨询人员的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