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9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采用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植物进行绿化,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对绿化植物进行有害生物防治的,由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照《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