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他项权和其他依法应当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