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大、中型建设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初步设计审查。

大、中型建设工程和技术复杂的小型建设工程的范围,按照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初步设计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国家投资和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其他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由政府投资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