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整改、日常监督检查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