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合作区执行委员会会同广东省政府派出机构、合作区公安局,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口岸综合管理机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海关、海警等部门建立低空交通协同管理机制,协调解决合作区低空空域使用、飞行活动监管、口岸综合管理、出入境边防检查管理、海关监管、反走私综合治理、海上违法犯罪打击等重大问题,加强跨域跨境飞行监管。

Local Regulations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