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

自治区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根据中央授权开展与其他国家、地区双边和多边友好交流与合作,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

自治区依法应对来自外部的遏制、打压、渗透、破坏等活动,执行国家对危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外国国家、组织或者个人采取的反制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