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自治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强化生态风险防范和预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整治生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自治区加强土地、森林、草原、河流、湖泊、湿地、冰川、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的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