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向档案馆移交、捐献、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优先利用该档案,并可以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予以支持,提供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