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In force县级以上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的开放审核,由国家档案馆会同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共同负责。档案形成单位或者移交单位撤销、合并、职权变更的,由有关的国家档案馆会同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共同负责;无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的,由有关的国家档案馆负责。
尚未移交进馆档案的开放审核,由档案形成单位或者保管单位负责,并在移交进馆时附具到期开放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密级变更情况等。
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档案开放审核工作的统筹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