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对直接接触实体档案的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