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地方性法规案,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代表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

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代表参加。

Local Regulations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