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必需的宣传、资料、文印等筹备经费,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物业服务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前,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交至物业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商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2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