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民政部门主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协调、管理、监督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医养结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文化旅游体育、消防救援等部门和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