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本市推行“共享法庭”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利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行业组织等现有场所和设施,集成各类智能化应用,整合法治力量和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法治服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指派法官采用在线、现场等方式对“共享法庭”开展矛盾纠纷调解进行业务指导;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指导当事人履行协议或者申请司法确认;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指导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化解矛盾纠纷。
Local Regulations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