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法制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用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Local Regulations · 韶关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