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本办法;

(二)部署、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解答选举中的有关问题;

(五)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

(六)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