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制度和采购台账、销售台账。

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应当记录农业投入品名称、进货来源、生产经营许可证号、销售数量、销售日期、销售去向等内容。农药、兽药销售台账还应当记录药品使用范围。

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应当保存二年以上。禁止伪造、变造采购台账、销售台账。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