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合理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无障碍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建设,为旅游者提供文化旅游信息、交通换乘、投诉、救援等服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道路交通规划,加强交通枢纽、重要节点与主要文化旅游场所之间的公共交通旅游线路建设,优化完善机场、车站等通往主要景区(点)的道路交通网络。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规划设置通往各景区(点)的路标指示、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标志,并根据旅游需求变化情况,及时更新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