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条例Article 6In force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市和相关县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邢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Article 5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