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依法对专利侵权纠纷作出行政裁决。
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负责涉外专利侵权纠纷以及跨设区的市、自治州的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必要时,可以指定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处理。
专利侵权案件数量较多的地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知识产权执法力量,提高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能力。
著作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