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对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隐蔽工程或者确实需要进行质量检测的工程部位进行抗震质量检测的,或者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审核批准的工程检测机构从事工程检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