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经营车辆予以暂扣,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暂扣车辆,不得使用暂扣车辆,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停车费用。车辆在暂扣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被盗、损坏、灭失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赔偿。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