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合理的水价和水资源税政策。对高污染、高耗水企业实行差别水价和水资源税政策。

对水重复利用率高于行业规定标准,节约用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