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利用本地藏医药资源优势,发展藏医药养生、休闲等特色健康产业,推动藏医药与现代养生保健、养老、体育、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州、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托本行政区域自然资源优势,组织开发藏医药健康旅游产品与路线,建设融藏医药文化体验、藏医药保健体验、藏医药产品和技术体验为一体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鼓励藏药生产企业和藏医医疗机构运用现代技术工艺开展藏药材精深加工,研发、推广藏药健康食品饮品、药膳食疗、药浴等道地药材产品,推进藏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Local Regulations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