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政策和优惠条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得超出其法定职权范围。对重要的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专人为市场主体在企业注册、项目审批、生产要素兑现等方面提供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