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管理机构根据省和澄迈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组织编制老城科技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按照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实施。鼓励管理机构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和管理体制。

老城科技园区周边地区相关规划应当与老城科技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相衔接。

管理机构可以在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自主制定产业用地控制指标。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