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分类标准等相关规定,在园区范围内自主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可以结合实际对特别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推动建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人才共享机制。

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境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在落户、纳税、配偶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外国人在老城科技园区办理工作许可、签证证件等手续提供便利。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