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老城科技园区应当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前沿领域引进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培育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平台经济、数据跨境和数字健康等产业,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群。
支持老城科技园区推进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应用基础设施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鼓励企业在医疗健康等产业依法开展数据开采、数据资产定价及交易等数据开发利用;构建基于区块链等先进技术的应用支撑平台,有序开放数字经济领域多元化应用场景;开展数字不动产试点,对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开发建设、不动产登记交易等实行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支持老城科技园区发展数字贸易,优化数字经济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促进数字证书和电子签名国际互认,推动数字贸易交付、结算便利化。
支持老城科技园区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老城科技园区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转型。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