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探索完善备案审查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工作质量。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咨询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参与备案审查,可以委托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采取成立备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审查委员会、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举办备案审查工作培训、开展备案审查案例交流和理论研究等形式,定期研究和部署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