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会展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会展活动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会展业发展以及会展活动中的重大事项。

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采取措施支持和引导会展业发展,协调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会展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