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会展业与智能科技、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未来智能、空天深海、生命科学等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举办与本市产业契合度高、关联性强、支撑作用明显的会展活动,带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技术交流与创新,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服务和促进发展新质生产力。

市和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医疗卫生、养老健康、教育培训等民生保障方面会展活动,为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提供会展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