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Chapter 4 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Article 47In force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负责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负责人说明情况。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5, 2024Article 4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