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街道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履行综合执法的具体职责;

(二)配合、协助市、区综合执法部门组织的综合执法活动;

(三)依法处理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违法行为;

(四)办理区综合执法部门交办的案件。

Regulatory Decis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