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