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旅游资源开发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利用文物等人文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应当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并依法保障文物安全;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产品,应当严格实施资源、生态保护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