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各级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督管理、财政、交通运输、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或者机关,应当按各自职责,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盐业主管机构,落实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的各项工作。

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中小学生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加强消除碘缺乏危害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的自我保健意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