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林业、科技等部门应当组织、支持开展湿地保护、恢复的科学研究,积极推广湿地保护、恢复的先进技术。

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以及科技人员开展湿地科学考察。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