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进行电话推销。

前款所指个人信息,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活动中收集的消费者姓名、性别、职业、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健康状况、指纹、血型、病史、消费情况等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消费者的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