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电梯井道、底坑、机房和层站等电梯土建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使用需求以及功能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电梯安装、运行所涉及的井道、底坑、机房和层站等建筑结构进行合理设计,并提出电梯选型配置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