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