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按期提供有关情况、资料,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篡改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检查,不得打击报复举报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8, 2021